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5-25 20:34:01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首善标准,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各项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做好学校2022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整体安排

(一)申请考核制复试考生范围

达到各专业学位类别申请考核制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

(二)复试形式

所有专业学位类别的复试均采取“在线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过程中考生要做到“双机位”复试。“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复试场所远端,与考生后背成45°角)。

建议考生近期减少出行,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及自身情况做好个人防护。

(三)时间安排概览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5月下旬

发布学校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5月下旬

发布各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

5月下旬至6月初

集中复试(具体时间、要求以各学部<>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6月上旬

各学部(院)公示复试结果,划定专业学位类别加权总成绩资格线。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

6月上旬起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陆续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公示后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须在拟录取结果公示起3天内由考生尽快签订后拍照或扫描,并按照学部(院)指定方式提交电子版,入学报到时再提交纸版原件。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须在拟录取结果公示起1周内由考生尽快签订后拍照或扫描,并按照学部(院)指定方式提交电子版,入学报到时再提交纸版原件。

三、组织管理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学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组织,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安全保密、信息公开、拟录取结果负责。

各学部(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各专业学位类别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申请考核组织、考生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命题、复试环节组织等。

按招生专业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考核。同一专业学位类别应统一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要确保成绩准确、数据安全,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学部(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学部(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远程复试技术保障组、远程复试考务调度工作组。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

四、在线远程复试

(一)政审材料提交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附件1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政审表的纸质版原件须由考生尽快申请开具,并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拟录取公示后3天内拍照或扫描,按照学部(院)指定方式提交电子版,入学报到时再提交纸版原件。

如届时政审不合格,或无法提供政审表原件的,取消其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部(院)的要求,在复试前提交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国<>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符合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者,不得参加考核。

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须于入学报到时向录取学部(院)交验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对于未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

(三)复试方案

申请考核制复试按照专业学位类别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

“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各部分成绩有低于60分的情况不予录取。复试内容由各专业学位类别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着力加强对工程及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具体要求按照各招生学部(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专业外语”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工程及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专业学位类别前沿领域及最新工程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工程问题、科研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总成绩=[(工程科研基础成绩+专业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1/3×60%]+[专业综合成绩总分×40%]

(四)各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各学部(院)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将于近日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请考生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五)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工业大学和报考学部(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博士生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或宣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

(六)考生端设备及环境要求

系统要求。我校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以下简称“学信网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系统。学信网复试系统为远程复试首选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复试系统。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学信网复试系统及腾讯会议系统,并按照学部(院)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远程复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学习届时发布的学信网复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若使用腾讯会议进行复试,为保证达到“双机位”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至少2个腾讯会议账号,分别命名为:考生姓名1、考生姓名2

机位配置。考生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考生头肩部以上正面面容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桌子须紧靠墙壁,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可能与复试相关的物品或资料。“第二机位”要能够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位于复试场所远端,与考生后背成45°角,能够清楚地拍摄到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设备要求。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设备,使用智能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复试场地监控设备。“双机位”音视频信号采集应清晰流畅。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并保障复试期间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连接和4G5G连接方式,确保设备功能满足学校要求。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

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在线远程复试的过程中,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复试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听不清问题时,须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主动采用招生单位规定方式与招生单位保持沟通。

环境要求。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远程复试,复试房间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环境亮度合适,光线不能过暗,不要逆光。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保密要求。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相关内容及复试过程信息等有关情况。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各类复试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学部(院)发送的各类信息(包括各类会议链接)由本人严格保管和负责,不得透露给任何人。我校以研究生院、研招办和报考学部(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以及其他指定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复试相关信息、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仪容仪表。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能以任何方式变声、改变人像。

(七)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

1.考生在网络远程考核过程中若出现视频卡顿、黑屏等现象,可尝试刷新界面或关闭APP重新进入考场。

2.如在网络远程考核过程中出现严重网络故障、停电等突发状况,请考生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并尽快主动与报考学部(院)取得联系。如果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应更换试题并继续进行考试;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将另行安排复试时间。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规则

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专业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中,遴选成绩达到专业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进行调剂。

拟跨专业申请调剂的考生,要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在申请调入专业重新进行工程科研基础审核,并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考生须符合拟申请调入专业的工程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并符合加权总成绩资格线要求。

接收调剂的导师,应优先选择本专业内未被录取、且各项成绩合格的本专业一志愿考生进行调剂。

(二)调剂流程

1.拟申请调剂考生向各学部(院)研究生招生负责部门咨询导师缺额信息。

2.拟申请调剂考生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附件2),原报考导师、拟调剂导师及申请调入学部(院)在相应栏签署意见。

3.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的时间、要求等,由拟调剂导师所在学部(院)进行安排并通知到相关考生。

4.经调剂后仍无法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筹二次名额分配。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各专业学位类别划定的加权总成绩资格线以上的申请考核制合格考生,根据加权总成绩和报考导师年度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若出现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专业综合、工程科研基础、专业基础、专业外语的优先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若考生各部分成绩均相同,由招生导师确定拟录取人选。

加权总成绩排名超出导师个人招生名额且最终无法成功调剂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3.各专业学位类别录取定向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该专业录取人数的25%

4.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思想政治理论、两门业务课加试均≥60分。有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各环节成绩有低于60分的情况;申请考核制考生加权总成绩未达到专业学位类别加权总成绩资格线;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体检不合格。

6.学部(院)对考生的复试记录、复试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复试结果并提出学部(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予以拟录取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7.所有拟录取结果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

(二)协议签订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待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三份(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须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每份协议书须打印在一页内。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须在拟录取结果公示起3天内由考生尽快签订后拍照或扫描,按照学部(院)指定方式提交电子版,入学报到时再提交纸版原件。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协议须于拟录取结果公示后1周内由考生尽快签订后拍照或扫描,按照学部(院)指定方式提交电子版,入学报到时再提交纸版原件

如学部(院)另有要求,以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中通知为准。

(三)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招考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各项规定,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相关招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有关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体检

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档案及住宿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3.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京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九、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预计20229月初。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3.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65日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十、信息公开

北京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政策,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公布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

北京工业大学考生咨询电话:010-67392533

北京工业大学考生投诉电话:010-6739223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各学部(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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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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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

城市建设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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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制造学部智能机械研究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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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an0823@bjut.edu.cn

077

材料与制造学部先进材料研究院

艾老师

010-67392281

aiping@bjut.edu.cn


注:近日,我校平乐园校区周边突发多例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目前,学校已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分级方案,对平乐园校区和中蓝校区采取临时相对封闭管理措施。

在此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学部(院)的咨询电话可能无法正常接听。在校园临时相对封闭管理解除前,各位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2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