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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复试工作说明

发布日期:2019-04-23 浏览量: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切实规范复试工作,强化能力素质考核,规范复试工作流程,优化复试管理服务,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保证招生质量。

一、复试总体安排

(一)集中复试时间为4月25-30日,体检时间为4月28日13:30-16:00。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遴选复试人员,加强复试工作培训。

3.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规范复试程序。

4.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5.严格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招生工作时间进程,实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

6.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外语≥50分;

● 两门业务课中,允许一门≥50分,另一门须≥60分。

三、复试

(一)复试组织管理

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并对安全保密工作、考试复试、资格认定、调剂工作、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按招生学科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各单位安排专人根据复试名单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参见《关于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对不符合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须提供《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此表可登录我校研招网下载(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考生填写后须按时返回。

2.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情况。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相关协议。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考生签好后须交回所报考学院(部、所)。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加盖定向就业单位公章后按时返回所报考学院(部、所)(注意定向就业单位一定要与其报名库中的单位一致)。

3.体检

(1)体检时间:4月28日13:30-16:00;

(2)体检地点:校医院;

(3)体检注意事项:

A.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上午体检的考生须空腹,下午体检的考生,早上可以少食清淡食物,上午10:00之后请勿进食;

B.需交校医院体检费131元/人;

C.考生填写体检表上的姓名、报名号、复试学院、学科专业等信息,将体检表中的照片贴好后,由各招生院所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硕博连读考生和专硕攻博考生不参加体检。

(四)关于调剂

1.调剂对象

报考我校且达到2019年我校博士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的合格考生。

2.调剂原则

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原报考学科与申请调剂学科相同或相近,或者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调剂流程

(1)申请调剂考生向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负责部门咨询导师缺额信息;

(2)申请调剂考生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申请表》,原报考导师、拟接收导师及申请调入学院(部、所)在相应栏签署意见。

四、“硕博连读”和“专硕攻博”研究生博士资格考核

1.考核对象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获得专硕攻博资格的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考核方式

按学科组成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委员会,对考生进行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给出。

3.考核内容

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2门)、专业综合面试等。

五、录取原则

1.通过博士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和“专硕攻博”考生,直接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按一级学科录取,定向就业类别比例不超过本学科拟录取总数的15%;

3.每位导师根据年度可招生名额,按照复试后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3×50%]+[复试成绩总分×50%] ;

4.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须≥60分,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业务课加试均≥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1

资格审查、复试

4月25-30

2

体检(在校医院)

4月2813:30-16:00

3

拟录取名单公示

5月-6

4

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底之前

  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及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七、档案及住宿

1.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给非定向就业新生,预计寄发日期为6月底之前。

2.非定向就业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3.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4.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但工作单位在京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八、信息公开

北京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政策,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

我校接待考生咨询电话:010-67392533

我校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739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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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pdf

2、2019年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政治审查表 .pdf

3、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申请表.pdf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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