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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11-22 浏览量:

为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生源范围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2025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8名,招收专业及名额分配为:机械1名、材料与化工1名、土木水利1名、资源与环境1名、电子信息4名。请考生在报考前向报考单位及导师咨询,充分了解拟报考导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名额和招生需求后,再进行报名。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二)考生必须达到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发布的《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的各项要求。

(三)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四)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资 格 申 请 平 台 ”, 网 址 :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取得《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名

(一)报考资格确认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

(三)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请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点击“报名入口”-“博士生报名”-“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专项计划”一栏请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进行报名。

其中考试方式只能选择“申请考核制”,专项计划只能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定向单位按《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中的盖章单位填写(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四)网报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须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否则志愿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无效报名)。

(五)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1.《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我校《2025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材料。

3.上述报名材料按照各学院指定方式提交,详见《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院2025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或以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4.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

5.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六、复试与录取

(一)择优录取。考生参加招生单位报考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根据申请考核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是否在职等情况,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被录取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非在职考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前须转入我校,否则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

(三)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五)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六)对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说明

(一)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于2025年9月入学,基本学习年限、体检、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标准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一致。

(二)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

(三)若此招生章程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望考生注意查阅。

八、信息查询

有关报考专业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也可直接与报考导师、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联系。

导师联系方式:可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导师介绍栏中查阅。

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24

电话:010-67392533

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老师 邮箱 办公电话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岳老师 yueshan@bjut.edu.cn 010-6739612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zhangbingbing@bjut.edu.cn 010-67392383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刘老师 xkyjszs@bjut.edu.cn 010-67392368
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wangxuezhu@bjut.edu.cn 010-6739215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裴老师 hjzs@bjut.edu.cn 010-67391984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2: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材料封面(参考模板).docx

附件3-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

附件3-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模板)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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