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以及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组织,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部(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各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形式
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复试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各学部(院)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以供使用。
2.复试分数线、各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已经发布,各学部(院)复试方案将于近期陆续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复试差额比例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4.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整体预计将于3月下旬启动。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部(院)复试方案。
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备学校联系使用。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5.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考生统一提交材料详见《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1)。各学部(院)可根据复试考核需要,除资格审查材料外,制定其他补充材料的提交要求。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相关要求、提交方式、时间等,请见各学部(院)复试方案。
对于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诚信复试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工业大学和报考学部(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或宣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
7.复试成绩量化标准
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专业能力考核占40%,综合面试占50%。
8.复试考核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证(往届生),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身份核验。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通用外语、专业外语听说的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部(院)还可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安排实验实践等其他形式的考核。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如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心理状况等方面。
各学科(专业)还可根据考核需要,制定其他考核要求,具体请见各学部(院)复试方案。
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须加试(笔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办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复试费
复试收取复试费(100元/生),缴费方式请见附件4。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在复试资审时出示。
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办理退款手续。
复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提前妥当安排,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12.体检
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3.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北京市政策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执行。请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yanzhaoban@bjut.edu.cn)。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我校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者能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14.进出校园管理
我校复试工作统一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进行,考生可乘坐地铁14号线“北工大西门站”直达。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学部(院)复试方案。
复试期间,考生可刷本人身份证通过校门闸机进出校园,进入校园后请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若出入校时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报考学部(院)联系。
校外考生可前往校内天天餐厅(学生综合服务楼二层)购餐,可前往京客隆超市(学生综合服务楼西侧一层、奥运餐厅内一层)购买日常用品。
四、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原则
我校一志愿生源整体充足,仅少量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调剂工作办法将由相关学部(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要求制定,并在学部(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
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根据我校人才选拔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三)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314数学(农)或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或数学(三)的学科(专业)。
(6)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得调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7)考生调剂的其他要求,在符合2023年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文件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学科(专业)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制定,具体详见各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及调剂办法。
3.调剂工作程序
(1)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4月6日开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将于系统开通后进行。各学部(院)公布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见各学部(院)复试方案。如由于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启时间发生变动而导致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报名时间进行调整,我校将提前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进行公布。
(2)考生须在规定相关学科(专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等,否则申请无效。
(3)考生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学部(院)、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学习经历、诚信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基于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在学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计划余额择优选拔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后,须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复试后,每个学科(专业)统一标准,对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加权总成绩排序后,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拟录取。
对接收调剂生的学科(专业),对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加权总成绩排序,并按照先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后调剂考生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同一专业如有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则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分别排序。
复试总分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1)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5×50%]+[复试总分×50%];
(2)MBA、MPA、会计专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3×50%]+[复试总分×50%]。
同一志愿属性(指一志愿/调剂,下同)的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同一志愿属性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综合面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所有拟录取结果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
2.协议签订
硕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待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实行三方协议制,为一式三份,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须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ü 拟录取定向生的协议:考生于复试结束后1周内寄送原件回学部(院),邮寄地址请见学部(院)复试方案。
ü 拟录取非定向生的协议:考生于4月11日之前提交至各学部(院),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3.现实表现函调表
所有拟录取考生在4月11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见附件2)提交至各学部(院),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已被我校接收的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资格复审。推免生于4月11日前,将《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至各学部(院),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各项规定,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信息公开
北京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政策,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jut_yanzhao)以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
我校接待考生咨询电话:010-67392533。
我校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739223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各学部(院)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附件2: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
附件3: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4: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费缴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