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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7 浏览量: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具备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享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于3月8日14点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拍照)、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提交至yanzhaoban@bjut.edu.cn,并致电研招办予以确认(邮件命名规则:考生姓名+申请学部<院>+申请加分项目名称)。

申请调剂至我校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于相关专业接收调剂报名结束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各学部(院)邮箱并电话确认(邮件命名规则:考生姓名+申请学部<院>+申请加分项目名称)。各招生学部(院)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收到考生材料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加分资格,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附: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部(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邮政编码: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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