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不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
(1105)报考点要求考生名单的通知(二)
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1105)的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相关要求,“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为确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完成考试,我校对报考考生填报信息进行了核验,现将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通知如下(不含其他存疑考生)(见附件)。不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在我校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请相关考生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时更改并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本次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0月26日9:00。
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还将不定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微信号:bjut_yanzhao)上公布不符合我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请及时关注。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不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要求考生名单(二)20201027.pdf
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摘要:
一、以下考生可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
1.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招生单位代码:84901),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应届考生(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
(2)往届考生(指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具有2020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记录,且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在京。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相应社保记录(社保卡正、反面,以及在京连续6个月< 含>以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及人事档案在京证明(点击查看参考模版)。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报考应试考试科目有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图纸等特殊要求科目的考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应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就读学校为北京工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就读学校在北京,且就读学校(不含艺术类院校)未设置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
(2)往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具有2020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记录,且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在京。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相应社保记录(社保卡正、反面,以及在京连续6个月< 含>以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及人事档案在京证明(点击查看参考模版)。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应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或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网报公告。